報名須知

CM廣告作品將透過『一般CM廣告組別』及『無須剪輯CM廣告組別』進行招募。
影像、聲音、旁述、CG特技等用以構成作品的素材均須為未曾公開的原創CM廣告作品。
同一個CM廣告作品中,請選擇任何一個主題。唯不可於同一個CM廣告作品中選用兩個主題。
各國及地區的廣告主題或有不同。
GATSBY學生CM廣告創作比賽是一個屬於學生的、透過學生的、以及為學生所設的影像製作比賽。
只要是學生,無論是個人、團體組合或學校的班級都可以參加。
有關報名和提交作品,請確認是否能符合以下條件。
- 報名代表應為香港、日本、韓國、印尼、台灣及泰國各地區年滿16歲的高中、專科學校、
短期大學、大學或大學研究所的在籍學生。(不論國籍) -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小組(包括學校的課內或課外活動的組合)參賽。
- 如以團體小組報名,策劃及監製必須由學生擔任,並且有2/3以上的製作人員為學生。
- 演員則不限制於學生。

- 如獲選為候選作品,須最少派一名代表出席頒獎禮。該名代表的來回交通費將由比賽籌委會負責。
其他組員或朋友也歡迎自費參加,惟根據會場狀況,有可能對入場人數作出限制,敬請原諒。 
- 如參加頒獎禮的代表不足20歲,必須獲得監護人的同意。
於頒獎禮舉行前,將由比賽籌委會發出頒獎禮參加同意書,請各參賽者代表的監護人簽名確認後寄回比賽籌委會。
※參賽者於報名時須已充分理解並承諾履行本報名注意事項
- 1.
- 參賽作品只限於所有原創且從未經發表或公開的作品。
- 2.
- 若參賽作品獲獎後,被發現是曾經被發表或公開的作品,獲得的獎項將有可能被取消,而所獲得的獎金等也可能被要求撤回。
- 3.
- 參賽作品之版權、使用權及著作權(包括日本國家著作權法第21條至第28條所規定之權利)將歸屬Mandom Corporation 所有。
- 4.
- 參賽作品以及報名參賽時所填寫的資料,均可被使用於Mandom Corporation 的網頁、傳媒報導以及GATSBY的PR、宣傳和促銷。
- 5.
- 參賽作品以及報名參賽時所填寫的資料,均可在GATSBY官方網頁內公開。
- 6.
- 參賽作品均可被使用於互聯網作公開及免費下載,或被編輯在CD-ROM等,向沒有特定的人數派發。
- 7.
- 參賽者在提交參賽作品後不得行使對於參賽作品的作者精神權利。
- 8.
-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著作權、肖像權或私隱權。參賽者須保証自己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著作權、肖像權或私隱權。萬一發生侵權而引致任何追究賠償,參賽者須承擔全部責任。Mandom Corporation 不會就該等參賽作品因侵權而引致的任何追究賠償而承擔責任。
- 9.
- 本公司對於參賽作品的使用和刊登,可自由進行編輯後使用於本公司的廣告宣傳(包括電視廣告、電台廣告、平面廣告、本公司及相關企業的網站、宣傳活動、促銷活動,以及其他公關活動等),且不受刊登場所的限制。另外,參加者如同意作品於YouTube(www.youtube.com)、facebook(www.facebook.com)或其他社交網站作視聽用途,即等同於同意以上網站之使用條款。
- 10.
- 破壞公共秩序、違反社會倫理的作品(譬如內容抵觸法律/政策/條例等、損害個人或團體名譽的内容、侵害他人私隱的内容等)將不會被評審。若在評審結束後才被發現有上述問題,其獎項將被撤回。
- 11.
- 超過規定秒數的影像作品,或是還未完成的影像,只有圖畫或文字策劃的參賽作品將不獲受理。
- 12.
- 如所提交的影像檔案已損毀,將不能參賽。
- 13.
- 參賽作品將不被退還,敬請原諒。另外,在最終評審結束後,落選的參賽作品及其有關資料,將會以顧及保護個人資料的適當方法被銷毀。
- 14.
- 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對於違反本規則的投稿作品,將透過內部斟酌決定,對投稿的內容作調查。若然被判斷為不合適的時候,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有權把該作品從本活動的網頁、本公司以及相關企業所管理的網站中刪除而不對參賽者作另行通知。
- 15.
- 參賽者須負責所有參賽作品的製作費用及因報名而牽涉的費用。
- 16.
- 一切有關評核進展的查詢將不會被回答,敬請原諒。
- 17.
- 如接收到由比賽籌委會寄來的電郵等聯絡,請盡快作出回覆或聯絡。若比賽籌委會未能在預期內收到參賽者的回覆或聯絡,參賽作品將有可能不被評審,敬請原諒。
- 18.
- 若有疑問或查詢,請按查詢。為了確保評審的公平,電話查詢將不被受理,敬請原諒。在網站內的「常見問題」一欄,刊登了經常收到的查詢之解答,敬請參閱。
- 19.
- 參賽者不得透過Hacking或套取密碼,嘗試以不正當手段侵入本活動的網頁,或者是連接到本公司伺服器的電腦系統、網絡等。
- 20.
- 本報名注意事項為2011年6月10日(星期五)所載的資料,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請隨時參閱本網頁以作確認。
